“海运女”胜诉后“百度”不服上诉
客户查询网整理 发布日期:2014/4/28 0:00:00

  对此,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诉状中称,搜索引擎不能主动辨认所链接的图片是不是属于涉案图片,法令没有规定樊篱关头词是搜索引擎处事商的法界说务,故请二审法院依法裁撤一审裁决内容。

  6月30日,上海静安法院对“海运女”状告“百度”名望侵权案作出一审裁决:“百度”断开搜索引擎中可辨认殷蜜斯面容的涉案图片链接;删除网站上保存殷蜜斯的小我信息;延续三天在百度首页精明地位登载向殷蜜斯道歉声明,消弭影响为殷蜜斯复原名望;支出殷蜜斯经济丧失国民币2000元、精力侵害安抚金国民币2万元。

  上周末,闭庭、宣判均未露面的被告“海运女”殷某特地来到静安法院,向承编制官赠予两面锦旗,称法院裁决还了她公道。

  □通信员 李鸿光 记者 钱朱建

  晚报讯 “海运女”状告“百度”名望侵权案经静安法院一审裁决后,近日,“百度”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多达15页纸的民事上诉状,请求法院改判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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